港葡税务协定正式生效
财经事务及库务局6月4日公布,香港与葡萄牙签订的避免双重课税和防止逃税协定已经生效。
该协定是港葡两地去年3月签订的,6月3日双方完成内部程序后生效。该协议在双方完成有关的内部程序后,已于今年6月3日生效。协定对2013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任何课税年度的香港税项具有效力。
有关协定的详细资料,请参阅税务局网页(www.ird.gov.hk/chi/tax/dta_portugal.ht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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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事务及库务局6月4日公布,香港与葡萄牙签订的避免双重课税和防止逃税协定已经生效。
该协定是港葡两地去年3月签订的,6月3日双方完成内部程序后生效。该协议在双方完成有关的内部程序后,已于今年6月3日生效。协定对2013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任何课税年度的香港税项具有效力。
有关协定的详细资料,请参阅税务局网页(www.ird.gov.hk/chi/tax/dta_portugal.htm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