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管一手楼或不包港卖海外物业
运输及房屋局4月11日表示,一手楼销售条例未必适用于在港销售的海外物业,并不忧虑统一以实用面积表述会影响管理费计算。政府会积极争取明年6至7月份将有关条例生效。
立法会《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草案》委员会昨日举行会议,有立法会议员建议,在一手楼售楼书内,应包括正在咨询的分区发展规划,或城规会正在讨论的规划项目,以保障准买家知情权。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柏志高说,正在咨询的规划资料,最终可能会遭修订,最保障买家的做法,是把已通过的资料,比方在分区大纲草图内列明的发展项目,加入售楼书内。
受司法管辖权限制难规管
有议员建议,有关条例应同时适用于在本港销售的海外一手住宅物业。但柏志高回应说,受到司法管辖权限制,本港法例未必适用于规管海外物业的广告或售楼书内容。
另外,有议员忧虑,一手楼销售统一以实用面积进行单一表述,不单未能予买家公用面积相关信息,还会影响管理费的计价。柏志高则指,不担心单用实用面积表述,会影响日后管理费的计算,目前建议草案中已要求发展商于售楼书列明有关管理费的计价准则,以及单位不可分割部分,故不担心引致混乱。
条例争取明年6月生效
草案中建议一手楼销售虚假或误导信息的发放,柏志高说,有关法例草案规范者不单包括发展商或销售人员,条例亦会规范任何发放虚假及误导信息的人士。
政府并无强制要求发展商清楚列明实用面积以外的资料,包括每户所占公共空间面积。运输及房屋局表示,草案已要求发展商列明公共空间总面积,供买家查阅,故无须再分项列出每户应占公共空间的面积或比例。
柏志高表示,期望有关草案可尽快获得通过,政府会积极争取明年6至7月份把有关条例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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