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击强迫购物新招-半年内可退货
内地游客,赴港游玩,被导游强迫购物现象是屡见不鲜。为此,香港旅游事务署也是费劲心思想办法保证游客利益。
据悉,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事务署发布了《内地赴港团体游游客须知》,从游客购物到导游行为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。
为了严厉打击导游强迫购物行为,规定今后,游客如在旅游业议会登记的店铺内购物后不满,可于购货日起计6个月内提出退货要求,且不需要任何理由。如货品没有损坏或未因使用而导致损耗,就可获全数退款。
同时,旅游业内人士提醒游客,香港办理香港公司股东变更须知旅游发展局一直在积极推广“优质旅游服务计划”,游客可以选择有“优”字标志的商铺,消费时将更有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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